二手车转让但未办理过户,车辆所有权到底归谁所有

返回

二手车转让但未办理过户,车辆所有权到底归谁所有

作者:gxb Apr 9, 2019

2011年,被告某向原告某借款45万元,并提供房产和车辆抵押。2012年,某在无力偿还借款的情况下,将自有的丰田牌吉普车以20万元价格抵顶给某,并实际交付。2013年至2015年间,某虽未办理车辆变更登记,但一直实际使用该车,且车辆保险、违章等事宜均由其处理。 

20159月,被告某向某区法院申请执行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法院扣押了该系争车辆。后某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,被法院驳回。某遂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撤销执行裁定书,并依法确认系争车辆归其所有。

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,车辆作为动产,其物权设立和转让,以交付为法定条件而无需登记,依交通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确认车辆所有权有悖法律规定。某与某之间的借贷事实能够确认,双方达成的抵账协议合法有效。某依约将自有的丰田牌吉普车抵顶给原告,并实际交付,某享有对系争车辆的所有权。判决系争车辆归原告某所有,执行裁定书停止执行。

某以自己是善意第三人为由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,某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对车辆进行扣押,而不存在对车辆进行交易的情况,其不属于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指的善意第三人。因此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 二手车过户咨询热线:0531-87176666-1

推荐阅读
客服